买车交“定金”退款遇尴尬
2014年10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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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5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孙华军 徐少波 张云霞) 近日,莱阳市民王先生来到市消协投诉,称其在某车行车展时订了一辆家用轿车,总价款10万元,交了5000元定金。后因王先生家里有急事,暂时不买了,想退回定金,谁知道车行很霸道,拒绝退款,理由是当时王先生交的是“定金”而非“订金”,且违约在先,因此不能退。怎么交涉,也达不成一致意见,无奈的王先生才来到了莱阳市消协投诉。
  经查明,王先生的投诉属实,消协工作人员召集双方调解。消协工作人员指出,交完定金后如果消费者违约在先,定金的确不能退,但《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按此计算,10万元的轿车只需支付2000元定金,消费者有权要回多交的3000元定金。
  经调解,车行退还定金中超过20%的部分3000元,消费者表示一定好好记住这次教训,并感谢消协帮自己追回了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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