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酒驾靠法律更要靠自律
2014年10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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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传勇(福山区)

  如果要问人们最痛恨何种交通违法行为?我想大多数人会说是酒驾,的确,酒驾的危害尽人皆知,但酒驾行为却屡禁不止,被查后还找出五花八门的理由,《以为交警过节不上班,所以酒后就上路了》,这是10月8日齐鲁晚报《今日烟台》C06版的一则报道,理由让人可气又可笑,细细想来,存有此种侥幸心理的司机肯定不在少数,交警又不可能全天24小时地排查每一辆车,所以更多的时候还要靠广大司机的自觉自律。
  过节期间喝酒在所难免,值得警惕的是要避免酒驾,一句话:喝酒可以,酒驾不可以。交规摆在那儿不止是个摆设,也别拿有没有交警在路上执勤说事,此次事件中的“酒司机”认为交警过节放假了,就把“酒后不开车”的常识抛之脑后实属不该。退一步说即使交警放假了,但交规却“立”在那儿,况且假期是别人的,但安全是自己的,安全岂是儿戏?如果连自身的安危都不放在心上,那别人的安危又将放置何处?
  法律对于酒驾的惩处,是建立在交警查实的前提下,换句话说:如果喝酒了,酒后也开车了,但碰巧没有遇上交警,也没出事故,那么就不会受到法律的处罚。这是一大漏洞,致使少数驾驶员成了“漏网之鱼”,尝到“甜头”后可能下次还故伎重演。有道是事不过三,这部分人不妨谨记:这次没事,并不代表下次,一旦被交警查实,得不偿失,潜在的安全隐患不容小觑。
  酒后开车能有什么好处?想了半天却都是危害:为了自身的安危要远离酒驾;为了他人的安危更要对酒驾说不;家人的幸福不允许酒驾;道路安全应避免酒驾;行业行规里排斥酒驾;法律条文里禁止酒驾。酒驾有这么多的危害,但凡一个有着基本职业素养的司机还有什么理由酒驾呢?
  一个好的合格的驾驶员不仅要驾驶技术过关,在依法安全文明行车上更要不含糊,这也是一个驾驶员应有的职业素养,这种素养的养成离不开法律的监管,但更多的时候靠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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