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年内完成278户危房拆除
五年内改造棚户区3800户
2014年10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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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8日讯(记者 张浩)8日记者获悉,《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已正式发布,从2014到2018年,在市区范围内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行动。5年内,完成危房拆除安置278户,棚户区改造3800户,整治提升老旧小区5.6万户,共惠及群众近20万人。其中,278户危房拆除工作将于年内完成。 
  此次整改主要涉及危房拆除、棚户区改造以及整治提升三方面。经鉴定为D级的危房,其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需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则需立即搬迁。《方案》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278户居民搬迁和房屋拆除,防止原居民“回流”。在补偿方面,提倡货币化补偿,若居民选择现房安置,由相关区政府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集中采购部分商品住房进行现房安置,实现房屋搬迁“零过渡”。征收后的土地优先用于公共服务,如社区服务用房、居民健身广场或公共停车场建设等。 
  暂时不必立即拆除,也不具备整治提升价值的老旧小区,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5年内,完成棚户区危旧房屋改造3800户,惠及群众1万余人。对整治提升价值较高的老旧小区,实施环境治理、房屋修缮、设施完善、节能改造等“四大工程”,根据群众意愿和小区实际,进行重点改造提升。5年内,整治提升老旧小区5.6万户、惠及18万人,其中2014年整治提升5个小区。
  根据《方案》,此次改造着力解决老旧小区“脏、乱、差”问题,同时彻底消除城市危旧房屋安全隐患。在确定“是否改”时,就补偿安置方案、搬迁征收程序、整治提升初步设计方案及需业主承担的预计费用等事项征求业主意见,90%以上业主同意的,方可列入改造整治提升计划。 
  《方案》着重指出,在设计规划过程中,对地下管线改造要统盘考虑,一步改造到位,避免重复建设。同时,落实街办、社区、业委会“三级”物业管理模式,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整治提升后的物业小区要全部纳入社区统一管理,建立起市场化物业管理或业主自治管理的长效机制,对接管老旧小区并签订3年以上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企业,各区根据财力状况和物业管理水平制定扶持政策,市财政给予适当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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