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名慈善基金等来“第一人”
主要用于帮助失独及困难家庭
2014年10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0月8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刘悦) 2013年5月底德州市曾首推小额冠名慈善基金,但实行一年多,并没有个人、家庭及社会团体认捐的小额冠名基金。8日,记者了解到,“旗帜天使基金”成为德州市第一个个人冠名小额慈善基金,此慈善基金将用于救助德州市失独及困难家庭。
  “个人捐赠1千元,企业捐赠1万元,就可以设立慈善冠名基金。‘旗帜天使基金’成为德州市第一个个人冠名小额慈善基金,第一笔慈善捐赠金额为3000元,并作为‘旗帜天使基金’的启动资金。”市慈善总会工作人员称,近日,有一位匿名人士来咨询如何设立个人冠名小额慈善基金,并将此项基金命名为“旗帜”天使基金,喻意树立起冠名小额慈善基金的一面“旗帜”,此慈善基金将用于救助德州市失独及困难家庭。
  “目前家庭及社会团体认捐小额冠名基金的暂时没有,个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认捐小额冠名基金的共15例。”该工作人员称,个人冠名小额慈善基金属于长效性存在的救助形式,以“旗帜天使基金”为例,捐赠人捐出首笔3000元启动资金后,一方面捐赠人可不间断向该基金进行捐赠;也可由捐赠人自行进行募捐,但募捐活动必须经得市慈善总会同意,并由慈善总会进行财务审核;另一方面,市慈善总会将根据该基金约定的救助范围开展救助活动,帮助该基金筹集救助基金。
  据了解,市慈善总会每年将用于助学、助医、助困、助残、助老、赈灾及社会公益事业等项目,捐赠人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其中一个项目,按照捐赠人的意愿由总会负责实施。小额冠名慈善基金以捐赠人和总会签订协议书的方式正式确定,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