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元汇票快递袋中遗失
快递员私拆邮件所致,双方因此起纠纷
2014年10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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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8日讯(记者 王明婧) 亲自封好的邮件,到了收件人手里时却少了东西。9月28日,刘先生将1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邮寄至济南分公司,但当天下午分公司收到的邮件中汇票不翼而飞,因还款延期,刘先生被罚1万元。顺丰快递的工作人员称当天下雨,快递员拆开邮件换快递袋时,不慎将汇票遗落。
  刘先生在德州一家家电商场工作,9月28日上午11点左右,他将一张1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寄往济南分公司。按照分公司的规定,每月28日是最后的还款期限,逾期将被处罚。对此,刘先生选择了当日就能送达的顺丰快递,他将汇票用一张16k宣传单页对折包裹,亲自封好了快递袋。但当天下午5点多,刘先生接到了济南分公司的电话,“快件里只有宣传单,没有汇票。”
  随后,刘先生和济南分公司分别与两地的顺丰快递取得联系,寻找不翼而飞的汇票。德州顺丰快递的工作人员承认,当天因下雨打湿了邮件,快递员将邮件拆开后重换快递袋,落下了汇票。28日晚10点多,快递员找回了汇票,刘先生当晚拿回汇票后,第二天一早开车送到济南分公司。
  “被分公司罚了1万块钱,还有往返济南送汇票的车费。”由于还款时间延期,刘先生被公司罚款,对于快递员私拆邮件的行为他表示不能理解,希望能挽回损失。
  对此,德州市顺丰快递负责该片区的一吕姓工作人员说,投递员是因下雨打湿了邮件,担心损坏邮件才拆封的,他们愿意承担发件人往返济南的路费,但对于发件人1万元的罚款,他们表示不能接受。该工作人员说,具体的赔偿事宜需要济南区出面协商,事发时适逢国庆假期,需要在8日以后才能协商。
  “快递员私拆邮件属于侵权。”德州市明镜法律事务所律师宁耀华称,无论什么情况,快递员在没有征求发件人同意的情况下拆开邮件,属于侵权行为,其中又因工作失误造成发件人的损失,发件人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对于赔偿数额,双方可按约定赔偿,如果没有事先约定,律师认为需要过错归责,如果刘先生所属的公司罚款制度是合法的话,快递公司需要赔偿全部损失;如果罚款制度与劳动法冲突,或者程序不合法等,双方可协商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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