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民营机构国家基本药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2014年10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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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降低居民用药成本、让利于民,李沧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7月1日起,在辖区内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在全省率先启动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试点,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试点机构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设置了国家基本药物的存放专柜,通过山东省药品采购平台集中采购基本药物。在大厅醒目位置设置国家基本药物价格公示牌;LED滚动显示屏大力宣传基本药物政策,制作提示标语放在大厅醒目位置,提高居民政策知晓率。截至9月底,试点机构累计采购基本药物178种,销售药品81.2万元,药品价格较同期下降40%,社会各界反映较好。社区机构门诊诊疗人次有了极大的提升。
  (李沧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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