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老年人将领取高龄津贴
2014年10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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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州
  本报10月8日讯(记者 刘震 通讯员 刘方亮 刘晓) 1日起,胶州市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可按季度领取高龄津贴,百岁以上老人最高每月可达600元。
  据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让老年人共享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凡80岁及以上(193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具有胶州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的老年人均可领取高龄津贴,已享受低保高龄津贴的老人除外。高龄津贴按年龄段共分为三个发放标准,其中80岁至89岁(1925年1月1日-1934年12月31日出生)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50元,90岁至99岁(1915年1月1日-1924年12月31日出生)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100元,100岁及以上(191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老年人长寿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按照规定,高龄津贴由胶州市镇两级按1:1比例负担,由市财政统筹核拨,实行社会化发放。每位符合条件的老人需办理一张青岛农商银行的银行存折(卡),由各镇办汇总后报市老龄办,由青岛农商银行胶州支行按季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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