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催债非法拘禁他人
2014年10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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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0月8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杨金坤) 为了催收债务,37岁的侯某携带电警棍等作案工具前往与自己有生意往来的小周父母家中讨债,并将小周的母亲强行捆绑。近日,经山东省临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侯某与小周一直有生意往来,小周也因此拖欠了侯某一定金额的服装款。侯某在多次催收未果后,便蓄谋以威胁方式收款。2014年2月的一天,侯某携带电警棍、弹簧跳刀等作案工具赶到小周的父母家中,将小周的母亲强行捆绑。一小时后,小周的父亲下班回到家中,见其妻被绑准备解救时,又被侯某用电警棍击打。于是,小周的父亲不停反抗并大声呼救,侯某怕事情败露,就用匕首将其右腿刺伤后逃走。当日23时,侯某自动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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