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经营也不能放松监管
2014年10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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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燮
  14日上午,记者从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从今年9月至明年6月,在全省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面向学生经营的食品店、餐饮店和食品摊贩等所有食品经营业户全部纳入食药监部门的规范、监管范围。(《齐鲁晚报》9月16日报道)
  的确,学生的潜在消费令一些人看到了“商机”,食品店、餐饮店、流动摊包围学校几乎成了城市的一道“风景线”。一些商店受利益驱动向学生兜售“三无”食品,而餐饮店、流动小摊的卫生状况差,也严重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对校园周边食品店、餐饮店、流动摊负有监管职能的有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此次又增加了食药监部门,看起来可以确保万无一失,但是按照食药监规范要求,食品店必须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店必须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摊贩也得办理食品经营实名备案证,且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便于消费者和监管部门监督。不可否认,让学生“看证”消费,既省却了遴选的麻烦,又多了一分放心。对商家来说,相当于套上了“紧箍咒”,既是对商家诚信水准的检验,更是对提升服务的倒逼。先不说我们的学生,就是成年人消费,能做到“看证”消费的也为数不多,况且,在“证”的掩盖下干着与“证”相悖之事也大有人在。再说了,职能部门的监管也并非是办证和查证这般简单。
  因此,“持证经营”只是治理校园同边食品乱象的第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做到事前把关、事中监督和事后惩处的全方位无缝监管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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