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重度残疾人可提前领居民基本养老金
2014年10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自10月1日起,开发区重度残疾人可以提前领取居民基本养老金了,目前各街道办事处正在进行该项工作。
  重度残疾人申请提前领取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年满55周岁;持有残联核发的一、二级残疾人证书;按规定参加烟台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执行现有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
  县市区残联对申请人身份进行确认,并于每月30日前送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后,从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本报记者 苑菲菲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