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让更多百姓懂得了法律
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春光6年法律顾问路
2014年10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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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栏的话
  近年来,滨州市委政法委以平安滨州建设、法治滨州建设和过硬的政法队伍建设为主线,更加注重基层政法工作,涌现出了“春光工作室”、“老卜调解室”、惠民县社区矫正等一批优秀经验做法,为滨州市荣获“全国综治优秀市”做出了积极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打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即日起,本报再推走基层专栏,见证滨州政法基层风采。
   对农民有特殊感情
 调解大量民事纠纷

  2008年,滨州市开始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名额分派到了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刘春光毫不犹豫就参与进来,因为出生在农村的他明白,农民的法律意识有多淡薄,他们急需法律知识的滋养。
  刘春光坦言,他生长在农村,对农民有种特殊的感情,“他们不仅是我的衣食父母,还是我成长的精神支柱。”参与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这一民生工程,使他重新走入农村,和农民群众的距离更近了,能够利用他的专长为广大农民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一直是他的夙愿。
  参与到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后,在滨城区梁才办事处瑞安社区有了刘春光的一间办公室,每周除了正常工作之外,他还要在瑞安社区办理农村反映的各种纠纷,参与调解了大量的农村民事纠纷。
  “因为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是一件前所未有的新鲜事物,尤其是对当地村民而言较为陌生,为此我们在等待电话咨询的同时,也积极上街、进村、进学校、进企业进行法律宣传,当面解答法律问题,针对集中案件还定期举办讲座等形式予以集中讨论解决。”刘春光说,通过宣传,能更加及时了解矛盾纠纷,并能够及时与当地村委会、办事处调解中心深入了解案情并进一步化解矛盾。当地村民、企事业单位经过刘春光的调节,经常可以当场调节握手言和。
 用调节替代诉讼
 提高百姓法律意识

  刘春光说,他在处理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始终坚持调解为主、诉讼为辅,力求使双方握手言和。“我之所以这样做,从小的方面说结合村居的特殊性,调解解决纠纷有利于邻里和睦、村居和谐;从大的方面说,只有调解结案才能真正唤醒村民淡薄的法律意识,使他们能够懂法、守法。”
  2010年5月,在梁才办事处某村发生一起案件,村民刘甲的女儿年仅8岁,在经过胡同道口回家时被邻居刘乙家的牛踢伤,花费3000余元,为此双方争执不下,反映到办事处调解中心并联系刘春光处理该案。
  经调查了解,刘甲称邻居不应把牛拴在胡同道口,应由其赔偿女儿损失1万元,刘乙则称他家的牛平时就拴在胡同道口,至今并未伤及任何人,小女孩受伤是她自己过错引起,双方均不让步。此后,刘春光曾多次找刘乙做工作并说明相关法律规定及面临的后果,与此同时也找刘甲多次沟通阐明远亲不如近邻的重要性。“最终,刘乙赔偿刘甲5000元了结本案,双方至今邻里和睦,同时也提高了双方的法律意识,刘乙以此为鉴不再把牛拴在胡同道口。”刘春光说,这些年来,自己也不知道调节过多少纠纷,发放了多少联系卡,接到多少电话咨询。
  采访中,刘春光言语朴素,但他一直在强调,法律顾问全覆盖是一项惠民举措,但自己能做的事情非常有限,滨州法律从业者并不少,希望更多的法律工作者投入到“法律顾问全覆盖”这项工程中来。
  2008年,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春光投身到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中,作为一名法律顾问,他没有把这当成一种形式,也没有半途而废,而是当成自己的一项使命,积极向农村居民普及法律知识,参与调解了大量的农村民事纠纷。言语不多的刘春光说:“自己的力量有限,希望自己能带动更多的律师投入到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中来,惠及更多的老百姓。”
  本报记者 王忠才 王领娣 本报通讯员 窦彭波 王洪波
  刘春光律师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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