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359元
2014年10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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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度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调整为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11793元,最低不低于2359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931元。任何单位不得等额、定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自今年1月1日起,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12%,即个人12%、单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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