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公布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收费基准价格
收费标准按物业服务星级制定
2014年10月1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聊城10月15日讯(记者 谢晓丽 张召旭) 15日,记者从聊城市住建委了解到,聊城市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公布,并于10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物业收费标准体系也将进行大变革,由原来按照物业企业资质到按照物业服务“星级”来收取,共分为五个星级,服务达到某个星级标准才可以按照该档次收费标准来收取。
按照《聊城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普通住宅以及业委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停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约定,并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主管部门备案。日前,聊城市物价局、聊城市住建委公布了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以及车位租赁费的指导价格。
根据物业服务的等级、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因素,将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划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五个等级。此次调整后,无电梯的一星级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基准价格为0.3元/平方米,配备电梯的为0.7元/平方米;无电梯的二星级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基准价格为0.5元/平方米,配备电梯的为0.9元/平方米;无电梯的三星级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基准价格为0.7元/平方米,配备电梯的为1.1元/平方米;无电梯的四星级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为0.9元/平方米,配备电梯的为1.4元/平方米;无电梯的五星级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基准价格为1.2元/平方米,配备电梯的为1.7元/平方米。各小区的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基准标准上上下浮动10%。
市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区域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也予以公布。停车服务费室内为每个车位每月25元,室外为每个车位每月20元。车位租赁费室内为每月每车位180元,室外为每月每车位100元。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10%。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