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办案咋样现场打分
2014年10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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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0月15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乔建设 任爽) “公诉人指控犯罪有力,出示的证据确凿,论证充分,出庭效果好。”15日,在庭审结束后,菏泽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收到特约检察员现场打分点评。
  为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进一步增强办案透明度,不断提高公诉人的办案能力和出庭水平,菏泽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与菏泽市检察院定期邀请特约检察员旁听公诉案件的庭审,并在庭审后请他们为公诉人的表现现场打分评议。
  15日,特约检察员孙军利在旁听了菏泽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贩卖毒品一案的庭审,认真观摩了法庭调查、质证、举证、法庭辩论等审理过程,填写《公诉案件出庭效果评议表》,对公诉人的仪表举止、出庭准备、语言表达、举证质证、应变能力等多个方面进行打分。庭审结束后,特约检察员对观摩情况进行了讨论和评议。他们一致认为,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在2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表现突出,仪表整洁、举止得体、用语规范、出示证据条理清晰,讯问切中要害,公诉意见与答辩说理充分,逻辑严密,应变能力强,尤其是面对律师从容应对,回应及时,反驳有理有力有节,庭审效果较好,充分展现了国家公诉人的良好形象。
  据了解,通过旁听案件、评议庭审,增强了特约检察员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案件的感性认识,加深了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提升了监督能力和水平。同时,实现从形式性观摩庭审向实质性评议的转变,对于检察机关推行阳光检务、提高公诉质量、促进司法公正都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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