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翠区居民可在社区交医保
集中办理期截至12月中旬
2014年10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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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5日讯(记者 王帅) 13日起,环翠区各社区开始受理居民医疗保险缴纳事项,集中办理期截至12月中旬。
  威海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居民、具有《暂住证》的外来人员、城乡托幼机构在册儿童、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其他具有本市户籍且未满18周岁的居民(统称未成年居民)均可办理。本市户籍居民需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外来人员需携带《暂住证》和身份证,城乡托幼机构在册儿童、中小学在校学生需携带户口本。
  今年的缴费标准为本市户籍的居民:一档缴费标准为100元,二档缴费标准为250元(财政补贴370元);具有《暂住证》的外来人员不享受财政补贴,一档缴费标准为470元,二档缴费标准为620元;城乡托幼机构在册儿童、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其他具有本市户籍且未满18周岁的居民(统称未成年居民)按一档缴费,享受二档待遇。 
  据悉,超过集中缴费期缴费不享受财政补贴,须全额缴费(全额缴费标准:一档为470元,二档为620元),且有3个月的免责期,免责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超过集中缴费期缴费,市民须持医保卡、银行卡等资料去竹岛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刷卡缴费(不收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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