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热企报停延至本月底
报停用户需具备分户控制条件,逾期不予受理
2014年10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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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0日讯(记者 蒋龙龙 实习生 刘娇娇 刘钰梅) 20日,记者从济南热电、济南热力、黄(东)泰热力等热企获悉,这几家热企已将报停截止时间延长至10月31日24时,报停用户需具备分户控制条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今年新通过的《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用户要求暂停或者恢复供热的,供热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上述条例规定,济南热力、济南热电等各家供热企业纷纷将报停截止时间设置为10月15日24时,并且不收供热报停费。
  据济南热电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供热条例第一年施行,很多市民并不了解。在10月15日后,不少市民仍拨打热线要求报停。“鉴于实际情况,热电公司准备将报停时间延长至10月31日24时。”他提醒说,“要报停的市民,请抓紧时间进行办理。”
  上述负责人还介绍,市民报停需要一定的条件,居民家里的供热设施必须具备分户关闭条件。不具备分户控制条件的,热企将暂不受理,请市民见谅。
  济南热电、济南热力、黄(东)泰热力的用户如需变更用热(开通或报停),可到各服务网点办理。济南热电客服热线:67812319,济南热力客服热线:88812319,黄(东)泰热力客服热线:82812319。
  随着供热季临近,很多市民还没有缴纳供热费。各大热企提醒市民,缴费时间截至11月15日零时,逾期未缴纳将按相关规定收取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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