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聪明只能是自讨苦吃
2014年10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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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传勇(福山区)

  众所周知,套牌违规,套证犯法,但自作聪明的李某却两样俱全,最终栽在了自己的小聪明上(本报10月20日C04版报道)。我不由想起了一句话:聪明反被聪明误。
  经常能看到类似报道:有的驾驶员蒙蔽车牌号用以躲避监控的拍摄;有的使用小手段篡改车牌上的数字让交警找不到车主,还有的图省事用假证甚至无证驾驶。这些都违反了道路安全法,所以被查后无一例外地受到严重处罚。再说这些上不了台面的小伎俩充其量只能蒙混一时,迟早有露出马脚的一天,本想图省事,结果却更麻烦,
  谁不想拥有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环境?靠的是每位驾驶员的自觉自律;靠广大交警的恪尽职守;靠广大行人的文明意识;靠非机动车主的相互礼让……有时一个人的文明行为可以带动更多的人,遵守交通法规的人多了,道路安全环境自然而然水到渠成。
  道路上的车流和人流组成了我们的道路环境,而相对于车流,人流是弱势群体,所以广大机动车主承担了大部分的道路安全责任。这就要求行驶在道路上的每一辆车都是符合法定标准的,每一位驾驶人都是“货真价实”的司机。此次报道中的李某却可以说是无牌无证,本身就对道路安全造成了潜在的危险,是一大安全隐患,李某还光明正大“招摇过市”,最终没能逃脱交警的法眼。没能享受到自驾游不说,还得额外地“领罚”,这就是套牌又套证的后果,自讨苦吃能怪得了谁。
  行驶在道路的车辆都有专属的车牌,这是独一无二的,相当于一辆车的“身份证”,而这副车牌是由交管部门发放的,并不能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而要想坐在驾驶席位上,首先就要去交管部门考取驾驶证,而非伪造或者使用他人的证件,这都是违反相关条令的。
  要保障我们的道路安全,就要凡事依法遵规,一步一个脚印,不能图省事,更不能另辟捷径;广大行人和车主更要坚守交通法规的底线,否则自作聪明的后果只能是自讨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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