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仪“上岗”规范消防执法
2014年10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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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日,菏泽公安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为防火执法人员员统一配备了一款“执法记录仪”。据介绍,这款“执法记录仪”配有广角镜头,具备低照度下摄录功能,5米范围内应能看清当事人面部特征,10米范围可见人体轮廓。执法中可以进行同步录音和录像,完整记录下执法的全过程,可客观、准确、真实、公正记录执法情况,维护执法人员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图为:消防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胸前佩戴着执法记录仪。                          本报记者 邓兴宇 通讯员 孙卫卫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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