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10分钟审完材料,20天左右可办完手续
小两口买50平米房子终可落户
2014年10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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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正在张店区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咨询户籍政策。  本报记者 刘光斌 摄
     本报10月22日讯(记者 刘光斌 通讯员 贾衡 李珉) 对谢冉(化名)来说,淄博户籍新政实施是一个让她期盼已久的福音,由于新政取消了落户的购房面积限制,谢冉终于可以落户淄博了,目前她已经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来自临沂的谢冉在淄博打拼7年,她找了对象,并且想要落户淄博。后来听朋友说,在城区买套房子就能落户。于是靠着几年的积蓄,她和男朋友在高新区买了一套50余平米的商品房。
  2013年8月份,拿到房产证的谢冉来到高新区公安分局科技园派出所,向户籍民警陈述了自己落户淄博的想法,但政策所限制的现实却让她感到无奈。按照当时的户籍规定,市外人员购房落户淄博,房屋建筑面积需要达60平方米以上。于是,谢冉落户淄博的想法就卡在了差一平方米便可达标的购房面积上。
  今年9月份,两人了解到淄博将于10月份推出户籍新政,喜出望外的两人再次致电科技园派出所,但是户籍改革的细则尚未颁布,户籍民警告诉两人再等候一段时间。10月10日,谢冉接到户籍民警的电话通知,她可以到派出所办理落户业务了。
  谢冉按照要求,带上落户申请书、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等材料,第二天便来到高新区公安分局科技园派出所。不到10分钟,户籍民警便核实好了她的申请材料,并告知她20天左右接到通知领取《准迁证》,随后须回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这样便可成功落户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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