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重伤 却没钱救命
肇事者称没钱赔付,新农合难报销
2014年10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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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滕州10月22日讯(记者 张冬梅 甘倩茹) 2014年3月1日,滕州北古石村的市民王延增在回家给母亲做饭的路上遭遇车祸,脑部受伤严重。由于这是肇事者负全责的交通事故,参加的新农合不能报销。在绝望之际,市民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求助,却因政策“红线”,问题仍难以解决。
  据王延增的邻居介绍,今年3月1日下午六点多,王延增骑着电动车回家给母亲做饭,行至北古石村村口时,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在地。肇事者逃逸,王延增头部受重伤当场昏迷,后被路过的市民打120送到了医院抢救。由于重度颅脑损伤,他仅仅能维持基本的生命,毫无意识。
  据王延增的妻子魏宝玲说,为了救他,家里拿出了所有的积蓄,到目前已经花了40余万元。“肇事者是一名40多岁的男子,家里没有钱。事故发生后,他先是逃逸,后被他80多岁的老父亲带到了交警队,但也没有钱赔。直到秋收时候,我们才卖了他们的小麦挣了1500元钱。随后,他们一家又不见了踪影。”魏宝玲说,“我们一直知道新农合无法报销,但是我们很想再弄点钱去北京给他治疗,救他一命,所以我们写信给市长信箱求助,但经过各种材料审批后,滕州市医保处依然拒绝了我们的申请。”
  16日,记者见到了滕州市医疗保险事业处的相关负责人。据介绍,由于王延增的事情的确不符合规定,所以他们不能报销。而对于先行支付,是社会保险法中的条文,但因可操作性和地方实际情况等原因全国各地很少有具体细则出台,更不用说滕州这个县级市了。“我们明白当事人的心情,但是我们任何人都不能违反政策,另外,魏宝玲也曾拿到了对方1500元,也不算未接到赔付,所以我们希望市民能够谅解我们的工作,寻求其他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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