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进大学设立宣讲基地
与学校签署合作协议,长期为大学生提供咨询和业务实践基地
2014年10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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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在公开课上学习税收与创业知识。
     本报10月23日讯(记者 陈伟) 22日下午,济南市国税系统的税务干部走进山东管理学院,该校会计学院40余名大学生参加了学习并和税务人员积极展开互动。国税部门和学校代表签订了《税收宣讲基地合作协议》,长期为大学生提供税收知识咨询宣讲服务,并为他们提供学习实践基地。
  据了解,为鼓励大学生群体就业创业,国家专门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但很多大学生并不了解这些政策,因此,济南经济开发区国税局为大学生们量身打造了一堂税法宣讲课。
  经开国税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应缴税款。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即9600元。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加工型企业等,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税款,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即5200元。 
  “除此之外,大学生创办的企业符合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每年最多可享受税收优惠2.58万元。”上述负责人说。
  济南经济开发区国税局汤业光局长介绍,2014年开展了一系列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了更便捷的纳税服务和贴近式的税收宣传,教大家如何用好税收优惠组合拳,最大限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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