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孝道不能照搬照抄
2014年10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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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枫逸

  为了弘扬孝道,最近,安徽省六安市以二十四孝故事为题材制作了一批街头公益广告,引发了争议。其中最让人难以接受的,是一个叫“郭巨埋儿”的故事。(10月26日央广网)
  依托传统文化弘扬孝道固然是一件好事,但由于时代的局限性,二十四孝中的一些事例已经明显不符合现代道德和法律标准。因此,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不是一味照搬照抄。鲁迅先生当年在点评二十四孝图时,就将其分为三类,一类是可以勉强效仿,如《子路负米》、《黄香扇枕》;一类是可怀疑的,如《哭竹生笋》、《卧冰求鲤》,“有性命之虞”;另一类是反感的,如《老莱娱亲》、《郭巨埋儿》。这种明辨笃行的态度,放到今天也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倘若盲目宣传一些不符合实际、违背道德法律的“愚孝”,不仅起不到弘扬孝道的作用,还会反过来损害我们的道德体系。
  事实上,从古至今,我们从来不缺少孝敬父母的标准和典型。2012年,全国老龄办等共同发布了新版“24孝”行动标准。与旧“24孝”相比,新“24孝”更简洁易懂,朗朗上口,“教父母学会上网”、“支持单身父母再婚”等行为准则,不仅与现代生活紧密结合,还突破了传统观念,融入了对老年人的心理关怀。与其宣传令人反感的“埋儿奉母”,不如好好推广新版“24孝”行动标准,展示我们身边的孝亲榜样,更可亲、可近、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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