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环卫工流汗又流泪
2014年10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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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条评论 
  毛旭松

  1959年10月26日,当时的国家主席刘少奇亲切接见了掏粪工人时传祥,把这一天定为环卫工人节,蕴含着让全社会都来尊重环卫工人的深意。半个多世纪过去了,环卫工人的装备得到了提高,但他们的待遇和地位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尤其是辛苦工作还要忍受他人的白眼,这是对环卫工的伤害。
  尽管舆论一再呼吁尊重环卫工的辛苦工作,可据媒体调查,环卫工的心愿不仅是大家不要乱扔垃圾还有是被尊重的渴望。《女子扔蛋壳羞辱环卫工,你就是干这个的》、《男子车内乱扔垃圾,环卫工劝阻被扇耳光》,这样类似的报道屡见不鲜,说明了环卫工至今仍然受歧视,起码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前不久,武汉一名环卫工劝阻宝马男别乱扔垃圾被扇了两个耳光,后来相关部门向这名女工颁发了1000元“委屈奖”。试想,如果劝阻宝马男不要乱扔垃圾的不是环卫工哪怕是过路人,他可能就不会轻易动手。为什么就敢扇前来劝阻的环卫工耳光,很可能觉得被环卫工指指点点是对他的侮辱。
  这类歧视实际上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存在着,很多人在潜意识中就瞧不起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或者底层百姓,遇到一丁点事就要借机发作,把对方当成出气孔。认为环卫工是社会底层、是被人瞧不起的偏见是根深蒂固的等级观念在作祟。各行各业工资虽有差别但职业没有贵贱之分,城市可以三天无市长,但不可一日无环卫工。环卫工人默默无闻,低头埋于工作,这并不意味着就低人一等,要忍受别人的歧视。唯有打破等级观念,营造人人平等的良好氛围,才是对环卫工工作最好的肯定。
  环卫工、农民工等不是卑微身份的象征,尊严也不因职业角色的改变而改变。如果说乱扔垃圾还算是道德问题,那么恶意打骂环卫工就上升到法律层面,扇环卫工耳光的恶劣行为必须得到应有的惩罚。当幸福感成为人们常常谈论起的生活追求,环卫工人的幸福是一种奢求吗?而不被打,少一些辱骂,能够维护基本权益的底线,这样的幸福其实仅仅是他们应得的尊重和权利。环卫工虽然是弯腰捡拾垃圾,但他们的尊严却一直站得很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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