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涨钱
2014年10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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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过批准

  本报10月26日讯(记者 徐良) “楼道卫生一个星期才打扫一次,不符合二级服务标准,另外物业费涨了一毛钱,我们业主却不知道。”家住嘉诚名居的吉女士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还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
  嘉信物业一姬姓工作人员说,由于人力成本提高,之前每平方米0.5元的价格会赔本,涨到0.6元是经过物价部门批准的。“根据相关规定,德州市中心城区不带电梯住宅二星级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为0.6元,可上下浮动20%,经嘉诚名居小区物业申请,考虑到物业经营成本上升和服务标准,市物价局将该小区物业服务价格调整为0.6元。”德州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说,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物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价格的调整需经50%以上的业主同意方可调整价格,因该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所以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价部门将配合房管部门督促该小区物业进行整改,确保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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