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变更须早办供热过户
2014年10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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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供热信息登记或更新很容易被市民所忽视。供热企业提醒相关用户,要及早持房产证及房产证平面图复印件到所在供热公司进行登记,并核查往年有无违规用热。
  凡用户迁移等原因、房屋产权或承租人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及时到供热企业办理供热关系变更手续,结清往年欠费。(1)在用热地址、用热状况不变的条件下,允许办理更名或过户。(2)若原用户有欠费,应与供热公司补齐相关欠费后,才能办理过户。(3)过户(更名)的应持双方同意的过户(更名)协议、新房主的房产证及复印件、新房主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所属的供热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予办理过户。
  同时提醒今年实施分户改造的用户,缴费时需持房产证原件及房产证平面图复印件一份;对实施热计量试点用户,缴费依然按照套内建筑面积据实收取,待试点改造工程验收合格后,按照淄博市物价局相关文件执行两部制价格方案。         本报记者 唐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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