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油耗挂钩车企考核11月1日开始执行
2014年10月2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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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工信部联合发改委等五部委发布《关于加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对“达不到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车型停产、限产”等五项处罚措施。该《通知》从11月1日开始执行。此举是为了保证实现之前定下的“到2015年,当年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L/百公里,节能型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降至5.9L/百公里以下”的目标。
《通知》中明确表示,对于不达标企业,除了通报批评外,更有“真刀真枪”的措施来刺激车企实现燃油总体达标。其中对于上一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的乘用车企业,暂停受理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不达标车型的申报;同时,对于上一年不达标的企业,对于新建乘用车生产企业和现有汽车生产企业跨类生产乘用车、扩大乘用车生产能力的投资项目,暂不受理以及加强海关通关审核、进口检验、生产一致性核查等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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