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开车到交警队处理违法
2014年10月2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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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宋楠) 驾驶员胆真大,酒后开车去交警队处理交通违法。27日,烟台开发区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驾驶员张某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受到暂扣驾照6个月、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27日下午4时30分,男子张某前往烟台开发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处理交通违法。办理业务期间,民警闻出张某浑身酒气,便问他喝了酒吗,怎么来的交警队。张某称,中午确实喝了点酒,下午便打车来交警队处理违法,没有酒后开车。
谈话间,民警发现张某说话吞吞吐吐。因担心张某撒谎,在处理完交通违法后仍驾驶机动车上路,民警便一直悄悄观察他的去向。民警看到,张某从违法处理室门口出去后,径直走向交警队北门停车场内的一辆银灰色轿车,接着发动车辆准备离开。于是,民警将这辆车拦停。
经检测,驾驶员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5mg/100ml,属酒后驾驶。最终,张某因涉嫌酒后驾驶面临暂扣驾照6个月、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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