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个药店、社区将获评“示范”
2014年10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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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8日讯(记者 王帅) 28日,记者从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自2014年起,威海将利用两年时间,创建药品安全示范社区和药品安全示范药店各100个。 
  药品安全示范社区的考评条件包括辖区内无违法药品广告宣传,辖区内无以讲座、义诊等名义违法推销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行为等条件;药品安全示范药店的考评标准则包括经营的非药品应当按其类别设置专区,与药品陈列区域明显隔离,并有醒目标志,药店应通过新修订GSP认证,取得药品GSP认证证书等。 
  参评药品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单位应符合:社区(村)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协管员;近两年来社区(村)范围内未发生药品安全质量事故;社区(村)建立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制度并经常性地针对居民开展药品安全知识宣传;药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补贴和工作经费有来源。 
  参评药品安全示范药店创建活动的单位应符合持有合法《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门店),通过了新修订GSP认证;近两年来没有发生过经营假劣药品、违法违规经营的违法案件,连续两年药品安全风险等级为A;有自主或配合社区开展的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无违法违规宣传记录。 
  各地具备遴选条件的社区(村)、零售药店,以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和零售企业名义向所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报。目前,全市社区、村委会数量约3000个,药店数量约1500个。 
  被评为“优秀”、“合格”等次的社区或药店,其将被确定为药品安全示范社区和药品安全示范药店;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社区或药店,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督导其整改到位后,仍不合格者,取消创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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