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场远比停车场更重要
2014年11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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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曙明
  时下的停车难,使得停车场与健身场老是“掐架”,齐鲁晚报11月1日相关报道说:由于私家车的数量激增,使得停车位“一位难求”,对于老旧小区来说,是应该优先建设健身场,还是应该先建设停车场,成为两难选择。
  以笔者之见,这个“两难”并不难,因为多与少、公与私的道理很浅显。首先,时下私家车数量虽与日俱增,但与大众相比,有车族终究还是少数,这种情况在老旧小区的居民中更为明显。建设健身场有益于大多数人健身娱乐,而建设停车场却只能满足少数人停车需求。再者,需要停车位的人同时也需要健身场,而大多数需要健身娱乐的人却未必需要停车场,如此简单的“多与少”告诉我们,建设健身场显然比建设停车场更重要。
  其次,老旧小区多是当年由政府开发建设的开放式小区。由于历史的局限,这些小区当初大都没有规划健身场和停车场。但却多少留有些许空地。单就这些空地的属性来讲,应当属于公益空间而不是私人领地。如果这些空间重新规划、建设公益健身场,属于改变土地用途而没改变土地属性;而如果将其改建为私家车停车场,不仅改变了其用途,而且也改变了其公益属性。即使有偿使用,并将其收费用于公益事业,其“公益”的使用价值也会被打折扣。这公与私的事理告诉我们,建设健身场显然更合适,这是原则问题,不能混淆是非。
  再次,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离不开和谐、阳光的人际关系,而公益健身场是邻里之间增进交流、发展友谊的重要场所。从这个意义上讲,健身场所的重要性显然是停车场与之无法相比的,“停车”应该为“健身”让路。
  解决时下的停车难的确很重要,也很迫切,需要综合治理。但车辆再多,停车再难,也不能因而侵占公益空间。要知道,侵占公益空间就是违法,可惜的是,时下很多人,甚至是城市管理者、执法者,内心深处也没有真正明白这个道理,否则就不会有如此多的乱停泊了,就不会有停车场健身场“掐架”的两难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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