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淘汰黄标车,巨野在行动
全县集中开展治理淘汰黄标车主题宣传,已淘汰604辆
2014年11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巨野交警深入街头巷尾展开主题宣传。  唐江波 摄
     本报巨野11月3日讯(通讯员 唐江波) 为有效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全市开始集中淘汰治理黄标车。巨野县采取“分开层面、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工作原则,目前已淘汰黄标车600余辆,财政补贴资金177.67万元。
  “黄标车”,即经环保检测合格、取得黄色环保标志,但低于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发动机汽车和低于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发动机汽车(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除外)。
  巨野县共有各类“黄标车”12925辆,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淘汰黄标车任务,2014年下半年要淘汰5170辆,2015年要淘汰余下车辆。
  据了解,巨野县高度重视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限定完成时限。公安交警会同环保部门对黄标车进行了排查摸底,理清了全县黄标车底数,建立了台帐。
  按照《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和《巨野县集中治理黄标车实施方案》要求,县政府科学划定了黄标车限行区域,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了黄标车禁行区域公告。同时,根据限行区域和时段情况,在限行区域和城市出入口外围设置、完善了限行提示标志80余面。自9月10起,对闯禁区的黄标车进行了处罚。
  限行区域为东起前进路,西至金山路,南起青年路,北至凤台路。
  另据了解,巨野县环保局加快尾气检测进度,严把环保标志发放关,主动配合交警大队做好台账管理、路面限行等工作。财政局足额发放补贴资金,调动群众提前淘汰黄标车的积极性。财政部门会同其他职能部门研究出台汽车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实现“黄改绿"的政府补贴政策和措施。新闻部门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发布通告、滚动字幕和发放明白纸、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黄标车”、老旧汽车高污染、高排放的危害及淘汰补贴政策,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黄标车违规处理规定:
  (一)具有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违反区域限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
  (二)机动车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机动车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提供环保检验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处二百元罚款。
  (三)行驶的机动车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排气污染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维修,处二百元罚款。
  (四)伪造、变造或者使用转让、转借、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巨野新世纪影讯
尽在微信扫一扫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