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第四中学:
严防踩踏事故
2014年11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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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证学生安全,沂源四中研究制订了《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学校安全考核办法》《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办法》等配套文件,明确学校相关部门职责,签订安全责任状,学校每月一督导,半年一考核,严防发生责任事故,从制度上规范安全管理,实现校园安全“零事故”。并且将安全工作的各项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每一个班主任、任课教师都要担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从学生实际出发,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并安排值班领导、班主任在楼梯间负责维持秩序,管理学生。
           (谢木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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