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基金还可垫付丧葬费
2014年11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相关链接 
  根据办法要求,事故管辖地公安交警部门在处理死亡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对符合救助情形的,受害人亲属或者殡葬服务机构可以书面申请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
  要求垫付丧葬费用,应出具以下材料:《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丧葬费用垫付申请书》;受害人法医尸体检验报告或鉴定书;《尸体处理通知书》;受害人运送、存放、冷藏、火化等丧葬费用原始单据;受害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受害人近亲属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近亲属证明、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事故处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事故证明。                    本报记者 唐菁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