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
抢救费用垫付咨询电话:0533-2975009
2014年11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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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抢救费用垫付需要以下材料:《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通知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申请书》;受害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身份无法确定的证明;交通事故受害人抢救费用的诊断证明材料,包括自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汇总清单、病历资料等复印件;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的,还应当提供书面说明;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身份证明材料。
  交通事故受害人身份不明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逃逸等,不能提供有关材料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不影响医疗费垫付。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薛忠文介绍,目前淄博市基金管理办公室临时设在张店交警事故处理科,各个区县交警事故处理科都设有办公地点,救助资金申请咨询电话:0533-2975009。有特殊情况的受害人也可申请预约上门服务。    本报记者 唐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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