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瓜店查处三起不平等合同侵权
2014年11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肥城11月13日讯(记者 刘真 通讯员 布爱萍) 王瓜店工商所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清理霸王条款和不平等合同条款。整改5处,查处3起不平等合同侵权行为。
  在肥城一家饭店店堂内张贴店堂告示,在告示中对消费者制定了格式条款,并且表明“最终解释权归本饭店所有。”,排除了消费者依法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被王瓜店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查获。期间当事人未建立经营账目,其行为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出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罚款人民币500元。
  此次整治的重点是餐饮、文体娱乐、美容、健身、通信等消费者反映较集中行业,在销售和售后服务中的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
  商饮服行业经营场所使用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形式的合同格式条款中,发现有语言不清晰、明白或制度、规定、通知等未设在醒目位置上的;有属于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免除经营者责任或义务、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等霸王条款,将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逾期不作修改且拒不停止使用的,依法进行查处。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执法车辆7台次,检查各类经营户300余户,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立案查处利用格式合同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案件3起。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