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视点
2014年11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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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价格管理
该有“新处方”

  实践充分证明,用行政命令的手段来管理药品价格,不仅力不从心,更容易导致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扭曲,给权力寻租腐败行为提供温床,最终不仅损害了广大患者的利益,也不利于医药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加快为药品价格管理开出市场化的“新处方”,让药品价格实现“市场说了算”已经迫在眉睫。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全面放开药品价格的基本条件已经成熟。目前医疗机构销售药品的价格已经全部通过集中招标采购形成,而招标采购的价格又都是由市场形成。在此情况下,如果再由政府出面干预价格形成,就与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相矛盾。
  当然,全面放开药品价格,使药品的定价权真正回归市场,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做“甩手掌柜”。相反,相关监管部门应该进一步强化对药品市场的价格监管,依法加大对串通投标、哄抬价格,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牟取暴利等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的查处力度,为药品企业公平竞争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摘自《经济日报》,作者林火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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