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用户电价咋不同
物价部门:已勒令恢复正常电价
2014年11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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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7日讯(记者 石剑芳) 近日,家住章丘市佳兴天城小区的刘女士反映,她所居住的小区收取电费时每度电加价两分钱,用于楼道照明用电。对于这个费用,小区业主颇有微词,质疑如此收费是否合理。
  刘女士说,“从我们入住佳兴天城小区开始,小区物业公司在收取业主电费时,每度用电都在供电部门的电价基础上上调了两分钱,正常居民生活用电每度0.55元,物业一直按0.57元收取。”刘女士还表示,他们家用电比较多,每个月用一百多度电,每个月至少要多交2元钱。而有些用户用电量小,交的钱相应就少,物业收电费也存在一定不公平性。
  记者来到小区收取电费的办公室证实居民的说法。该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佳兴天城小区交房后,都是按照每度电0.57元收取。多收的两分钱属于公摊费用,包括楼道灯、电梯灯和大厅灯消耗的电费。”
  随后记者在佳兴天城物业办公室见到该小区的物业李经理,据李经理介绍,小区按照每度电0.57元收取电费,2001年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对小区的公共区域定义并不是很明确,所以制定两分钱的公摊费并未违反相关政策。2014年5月份济南市出台了新《物业管理条例》对小区的公共区域重新定义,把小区楼层区域也划入公共区域。
  李经理还表示,五月份至今,物业正在熟悉了解新条例的过程,下一步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于15日之后恢复至正常电价。
  记者从章丘市物价局了解到,居民用电价格是全省统一每度电0.5469元,而且收取电费应当抄表到户,按表计费,物业公司加收电费是不合理的。据了解,11月14日,物价部门已经到佳兴天城小区调查处理,勒令佳兴天城物业从11月15日开始按照正规价格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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