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被损坏该找谁担责?
2014年11月18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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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厉磊,擅长道路交通、保险合同等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
【读者咨询】
外地的老刘订了我一批货,我委托某运输公司送过去,结果半路上运输货物的车辆轮胎无故被钉子扎,车辆侧翻,货物几乎全部损坏,但是查不出钉子的来源,运输公司不赔。那么这些损失该由谁承担?
【律师答疑】
该损失应由运输公司赔偿。你委托运输公司运输,你与运输公司之间形成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90条和311条之规定,运输公司应在约定期间或合理期间内将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运输公司对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现运输公司违约导致货物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运输公司举证证明货物毁损是因不可抗力、货物自身原因或你及老刘的过错造成的,否则运输公司需对货物损失进行赔偿。
本报记者 王裕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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