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热点部位实行计时收费,统一划线统一标准
滕州将试点推行停车收费
2014年11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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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1月17日讯(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王思存 袁方)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记者了解到,近期,滕州市将在城市热点部位试点推行停车服务收费,通过价格调节手段,建立起完备的机动车停车收费、错时收费和累进制收费管理制度,使热点部位停车有序、规范。
  近年来,随着滕州城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城区泊位不足、车辆乱停乱放和停车乱收费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市民出行和城市文明秩序。为加强车辆管理工作,近期,滕州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赴外地考察学习,多方论证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区道路交通车辆管理的意见》、《滕州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滕州市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等文件,将在城市中心交通拥堵路段和交通高峰通行时段,推行差异化停车收费制度,合理调节停车资源,提高停车泊位使用率。
  据了解,停车收费制度实行“先行先试、逐步实施”的原则,在试点成熟的基础上,逐步将停车收费区域扩展到城区其他交通拥挤热点部位。收费标准将按照“统一划线、统一标准、统一主体、统一收费”的原则,对收费区域机动车停车收费实行计时收费管理,由物价局负责制定收费标准。收费将甄别区域情况,实行差异化和累进制收费制度,停车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收费全额上缴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予以全额返还,专项用于停车场所的建设维护和人员经费保障。对擅自提高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自立收费项目或自定标准收费等违法行为,将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严厉打击。
  为确保城市停车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滕州市政府成立城区停车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财政、物价、公安、住建、城管、规划、工商、交通、税务等部门负责人和各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成员,负责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全面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城管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停车收费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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