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170万元出口退税未遂,外逃韩国被劝返
2014年11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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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猎狐2014”专项行动中,开发区分局主要办理的是车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
  2013年11月28日,烟台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车某某委托物流公司,将租借来的4吨棉布运到烟台海关出口加工B区办理出口手续,后又通过另行注册的一家名为本某特的公司,以来料加工名义将4吨棉布接收后,再转交给该国际贸易公司。截至2013年12月19日,车某某以此手法共办理价值93.91万美元的棉布出口手续。
  2013年12月,该国际贸易公司向烟台海关申请两次出口退税,总金额170万元人民币。2014年5月22日,烟台海关缉私分局对烟台本某特公司进行中期核查,在本某特公司未发现此批来料加工货物。经调查发现本某特公司实际操作人为车某某。5月27日,烟台海关缉私分局以车某某涉嫌骗取出口退税将该案移交烟台市公安局,7月22日,开发区分局对其实施网上追逃。
  警方通过各种渠道联系到了车某某在国内的关系人,并通过关系人与车某某对话,讲明利害关系,化解其心理压力。在强大攻势下,车某某于11月14日从韩国返回烟台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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