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球”少年的网络动员
2014年12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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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IKO怀疑被盗用的照片。(资料片)
  2014年9月3日,NIKO团队一行六人来到揭阳市地标建筑揭阳楼前,准备放飞探空气球。(资料片)
     这是一场极具画面感的挑战。19岁少年NIKO EDWARDS,高举创意与梦想的大旗,向优酷和陌陌两个巨人发起冲击。
  11月29日,他发表《少年不可欺》一文,称优酷负责拍摄的陌陌商业广告片《追气球的熊孩子》涉嫌抄袭自己的作品。
  短短几天,NIKO的维权让国内本就暗流涌动的知识产权领域再掀波澜。
  少年不可欺,知识产权呵护梦想的明天,已然值得期待。
  本报深度记者 刘德峰    
战书
  “对,我就是一个19岁的普通少年。”11月30日中午,在北京读大学的范烨初(化名),从微信朋友圈里看完NIKO写的《少年不可欺》后,随即将文章分享到自己的朋友圈中。
  而从11月29日文章发布,到范烨初看到之前,NIKO声讨优酷、陌陌两公司侵权的故事,早以几乎同样的方式,被近10万人阅读和传播。
  在这篇文章中NIKO说,2014年9月3日,他和朋友一起,利用探空气球悬挂相机,成功从高空中拍摄到地球画面。随后,他们以《追气球的熊孩子》为题,把自己的故事发布到网络上。一个月后,优酷制作团队联系到NIKO,提出合作拍摄短片。可经过反复沟通,优酷方面最终因预算有限,终止了与NIKO的合作。
  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优酷还是拍摄并发布了名为《追气球的熊孩子》的陌陌商业广告短片。除标题相同外,NIKO比对认为,该片的诸多情节设定,与他发布的同题文章内容一致,且使用了自己团队拍摄的地球照片。
  “窃取我们的想法、照搬我们的故事、揉捏而成的生硬广告片。”从NIKO对这支广告片的评价中,可以察觉到他当时的愤怒。
  这种情绪,来自他在发现问题后与制片人王某沟通时得到的回答。“这件事情我们不用处理,这件事情和你们没有关系。”王某在电话中解释完拍摄地、费用等问题后说。
  王某的回答,让NIKO难以接受。“难道有了平台优势就可以肆意地盗取别人的东西,然后略经修改瞬间就变成自己的东西吗?”“如果一个时代的少年,都因为有这样的抄袭任意窃取存在,还有谁敢于创作,还有谁敢来为这个时代去创造、去担当?”
  NIKO在文末的连续发问,以及赔偿和道歉要求,无异于宣战檄文,让此事成为舆论短时间内最为关注的话题。
  11月30日下午,陌陌公司最先回应NIKO称,得知该事件后,他们已经主动在全平台停止对涉事视频的推广,并表示了歉意。
  同一天,优酷公司也两次发表回应称,已展开专项调查,希望与NIKO联系沟通,以便弄清真相。
  而与传播过程同步,网络上关于事件“真相”的挖掘与推测也逐步展开。支持者相信少年的品格值得信任,而质疑者则指出NIKO的经历并非首创,且优酷公司借鉴了国外高空拍摄地球的故事。
  此外,更有网友猜测,这次维权实则是NIKO的一次“炒作”。其依据在于11月29日NIKO发表《少年不可欺》一文当晚,陌陌公司寻求通过在美国首次公开募股(IPO)筹资不超过2.32亿美元。
  对此,12月1日下午,NIKO在发表的声明中说,“我们从未声称航拍地球是我们的首创,《追气球的熊孩子》原文也提到我们参阅了大量视频和资料,我们被剽窃的是我们的故事经过、文案和图片,这些才是独属于我们的。”
  也是在这份声明中,NIKO明确要求优酷公司尽快将事实查清,并将结果公开。“我们要求优酷删掉所有涉及侵权的视频;优酷官方、陌陌官方以及创意制片王某公开道歉。我们不接受私下解决,请公开处理相关事宜。给予我们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处理结果。”
  12月1日下午,优酷公司公开了调查结果并称,他们承认视频《追气球的熊孩子》存在“视频标题与NIKO的文章重名”、“故事脉络与NIKO经历有类似的地方”、“其中地球的图片与NIKO发布的照片重合度较高”等问题。
  这些问题,“即使在法律范畴内尚不能认定为侵权行为,但出于对原创的保护和尊重,我们在此公开表示歉意。”该调查结果还称,他们已经撤下了相关视频,公司将承担所有责任,对涉事的年轻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并展开内部培训。
  “优酷的‘道歉’无法令我们信服,再多声明已无意义,我们决定诉诸法律。”12月2日晚间,NIKO与优酷公司之间的隔空谈判正式结束。
寻策
  对于NIKO而言,事件若进入司法程序,想解决并不容易。
  “还望专业人士相助。”他在宣布谈判结束后的微博中补充说,还留下了自己的邮箱。
  2014年以来,今日头条陷入版权纠纷,人人影视和射手网等字幕下载网站关闭等涉版权事件不断出现,已让互联网知识产权问题备受关注。于是,少年不可欺事件发生后,很快便得到了法律界人士的讨论。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乔万里曾对媒体表示,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NIKO团队遇到的侵权类型主要是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
  针对“将相机捆绑于气球之上的创意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保护对象”这一问题,知识产权律师林沈纬认为,在著作权法的保护框架内,该创意是否首创并非需要考量的因素。
  “著作权法的诞生是为了激励创作,而不是禁锢思想的创新。”林沈纬说,从这一角度来看,利用气球进行太空拍摄这一创意,并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探讨其是否首创并无意义。
  然而,“追气球的熊孩子”这一标题,“是符合独创性要求的”,林沈纬表示,NIKO的标题虽简短,却能凝练地描述一个事件,是作者思想实质部分的独特表现,因此已经脱离了思想的范畴,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
  此外,尽管照片是由照相机自动拍摄,但林沈纬认为“这些照片包含了NIKO的独创性劳动”,并“符合我国摄影作品对于独创性的要求”,因此应当被视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再基于优酷所发布的相关视频与NIKO原文的比较,林沈纬认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优酷作为演绎者,未经原作著作权人NIKO许可,行使演绎作品著作权,侵犯了NIKO的改编权。
  乔万里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优酷上播出的视频与NIKO等人拍摄的作品在标题和文案上,有很多实质性的雷同,视频中也疑似使用了NIKO等人的图片摄影作品,而且没有得到他们的授权。因此,优酷的确有侵犯NIKO等人文字作品著作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摄影作品复制权的嫌疑。
  “少年不可欺,法律可期。”林沈纬说。
  可并非所有该领域的律师都像他这样乐观。“从知识产权律师的角度看,此事维权并不容易。”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在博客文章中写道。
  乔万里也认为,因为涉及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多个权利,里面又牵扯种种细节,每个问题的论证都需要耗费大量人力和时间。而类似于文字作品中的抄袭比例多少,都有可能影响到最后法律判定的结果,因此“著作权的界定相当复杂”。
  而即便忽略这一点,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春泉认为,在定量方面,由于国内法律责任过轻,导致对侵权者的处罚额度不高,甚至低于购买正规版权成本数倍的结果,也是网络侵权事件频发的原因。
  少年不可欺事件需要面对的法律困境,也正是此前网络侵权事件当事人已经面对过的难题。只是他们最终或选择沉默,或选择了用其他方式维权。
  正基于此,在刘春泉眼中,单独个体事件的出现,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网络侵权事件不断出现的问题。
旗帜
  从法律界的反馈来看,NIKO向优酷发起的挑战,依然像堂·吉诃德单枪匹马冲向风车。可对于创意工作者而言,这份热情却不亚于一剂强心针。
  “为剽窃灵感而感到愤怒”,12月4日,回忆起读完《少年不可欺》一文时刻,范烨初仍然如鲠在喉,“灵感与信任就是这么被毁掉的。”
  虽然他把该文转发到自己朋友圈中时,没有说出一句话,可当他点下分享按钮时,心里早已想起自己的经历。“我发表过的文章,也曾被人拿去参加企业内部的评奖,并被评为‘优上’。”范烨初告诉本报记者。
  网民“Vivi”看到这篇文章时,想到的则是自己过往的生活和即将到来的19岁。“我突然无比痛恨自己的懦弱”,想到自己怀揣文学梦想却最终放弃文学专业,她倍感失落。
  因此在看到NIKO的故事后,“我特别佩服他们做的事情。”她说,“我想,如果当初我能多一点坚持该多么好!如果我不那么怀疑自己,不那么畏首畏尾该多么好!希望我即将到来的十九岁可以像你们一样追寻梦想。”
  不管NIKO将此事诉诸法律最后结果如何,他举起创意与梦想的大旗,已经开始把触动转化为行动。
  2014年2月,经朋友提醒,20岁的歌手亦勋发现自己创作的歌曲《单行道》,被一部微电影作为主题曲使用。
  “我感到非常诧异,更多的是生气。”亦勋说,影片导演没有经过自己的允许,就把这首歌当成主题曲,让他觉得自己的歌曲被别人随意践踏。“《单行道》这首歌是我的第一首作品,对于我意义重大。”
  此后,亦勋在与影片导演的沟通中,得到了尚在读高三的该导演的道歉。“当时他的态度至少是友善的,又由于那段时间工作比较忙碌,我就把这件事情先放一边了,也没有想再过多追究。”亦勋说。
  而“少年不可欺事件”的出现,开始让亦勋反思自己周围的创作环境。他表示,自己身边很多朋友的原创歌曲、原创作品,也频频被侵权,甚至很多人觉得“我用了你的作品,你还应该感谢我们,因为我们在帮你传播”。
  反思过后,亦勋决定重新站出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11月30日至12月3日,他再次找到该导演沟通,要求其赔偿自己的损失。该导演则表示,上一次沟通过后,该影片已在原播放平台下线,且这部微电影没有任何商业用途,加之自己还是个学生,无法做出赔偿。
  该导演的回答,让亦勋感到无法接受。于是他在12月3日下午发表文章,要求此微电影导演给出进一步解释,并“告诫所有人,要懂得尊重他人。很多时候我们对他人的包容,就是对自己残忍”。
  “保护知识产权才能让青年人有不断创新的动力。”NIKO曾对媒体表示,这次事件给他们这群年轻人上了非常现实的一课。
  因NIKO所表达的创意和梦想而聚集的支持者,也并不那么在乎少年不可欺事件到底真相如何。
  “我更在乎的是,他所讲的故事,是对创作圈的一则隐喻。”范烨初说,因为自己可能永远不知道“无耻之徒们”何时何地将自己创造的东西变成他的了。“这是偷盗。”他说,反之,如果少年NIKO自己是偷盗者,那他便是自扇耳光。
  “但无论哪种情况,这件事都有纪念意义。”范烨初对齐鲁晚报记者说,“因为它指出了中国特色的‘创新’环境及其境遇。”
  “因为我们期望着,一个创意能被赏识,劳动能被尊重,人可以被信任的世界。”一位网友在回答“你为什么会转发《少年不可欺》”这一问题时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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