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物业费凭啥1.36元”
新华国际小区业主质疑物业费超标,物价部门称未通过审核
2014年12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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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7日热线消息(记者 段婷婷)近日,新华国际小区的业主李先生向本报反映,他们小区收取的物业费超出物价标准。对此,物业回应,已在奎文区物业办备案,是按照物业服务标准进行收取的,但物价部门表示,还未通过审核。
  据李先生反映,他于去年在新华国际小区购置了一套新房,今年11月30日拿到钥匙,拿钥匙时物业工作人员也同时下达了缴纳物业费的通知。 
  由于李先生的新房面积120平米,物业表示按每平米1.36元的价格付费,这样一年就要缴纳近2000元的物业费,这让李先生很费解。该小区是三级物业资质,为什么收这么高的物业费。李先生也多方打听了潍坊城区其他小区的物业收取标准,并上网查询了相关的规定,三级物业资质的收费标准应在每平米0.8元到1.2元区间内浮动,即使具体标准可在基准价格的20%幅度内上下浮动,也不可能达到每平米1.36元的价格。“更何况现在基础设施都还不完善。” 
  4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新华路和北宫街路口的新华国际小区,小区售楼处门口有一位保安,楼宇间的地面还是土路,东侧后半段的位置挖掘机还在施工。 
  对于业主反映的物业问题,潍坊天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张经理表示,新华国际小区拥有三级的物业资质,二级服务标准,向业主收取的物业费是按照二级服务标准来的,服务合同已在奎文物业办备案。同时,考虑到小区绿化还不到位,物业公司免去了业主三个月的费用,虽然是从现在开始缴费,但是从2015年3月1日开始计时。 
  随后,记者就此时采访奎文区物业办,工作人员表示,新华国际三级物业资质按二级收费标准合规,但具体收费价格还需物价局进行最后核准,备案后才能收取。 
  对此,奎文区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物业应先在物价部门备案,备案通过后并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后方可收费。新华国际小区由于当前的基础配件和人员等配套设施没有完成,物价局无法核准通过他们申报的服务等级物价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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