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县撤县设区将于近日揭牌
民生服务事项逐步实现市区标准统一
2014年12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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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陵县与德州市区的界限牌即将成为历史。 本报记者 马志勇 摄
     本报12月7日讯(记者 李榕) 日前,陵县正式通过国务院撤县设区批复,成为德州市陵城区,标志着千年古郡陵县将成历史。《关于撤销陵县设立陵城区的实施意见(草案)》也已出炉,《意见(草案)》规定,原陵县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体保持不变,学区调整、社保接续等民生服务事项将逐步实现市区标准统一。德州也将于近日举行揭牌仪式。
  “撤销德州市陵县设立德州市陵城区”的消息很早之前已在德州市各个论坛、贴吧等出现,引起广泛关注。而民政部官网“全国行政区划信息查询平台”也显示“陵县”已改为“陵城区”,驻地为临齐街道,行政区划代码为371403。
  12月7日,记者了解到,《关于撤销陵县设立陵城区的实施意见(草案)》已出炉,将正式撤销陵县,设立陵城区。以原陵县的行政区域为陵城区的行政区域,区政府驻地为临齐街道办事处中兴路155号(原陵县人民政府驻地)。行政区划调整后,陵城区行政区域面积1213平方公里,总人口59.51万人。
  《意见(草案)》规定,机构设置方面,原陵县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体保持不变;人员安排及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方面,原陵县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由陵城区统筹安排,原则上人员安排、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目前总体保持不变;陵县撤县设区后,财税政策、统计数据和发展规划等仍享有原管理权限,原则上在5年内实行“四个不变”的政策;学区调整、社保接续、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民生服务事项将逐步实现市区标准统一等。
  陵县撤县设区是事关全市发展大局的一件盛事,更是提升德州市开放层次、加快实施国家和省一系列经济发展战略的迫切需要,将会更好助力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进转方式调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古安德今陵县
有四千年历史

  陵县建制源于夏商周时期的鬲氏国,至今已有4000余年的历史。据《陵县志》记载,“古安德今陵县在长达四千年的历史中,曾12次封侯建郡,一度是鲁北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1979年,敢为人先的陵县人民在德州率先施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1983年,全县棉花总产达到了108万担,全国县级排名第一,被授予“全国棉花生产百强县”。1984年9月,陵县被定为全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同年,我国第一所培养农村基层干部的大学---德州农村发展学院在陵县建立,为德州地区培养了大批农村基层单位管理人才。1993年起,以越冬蔬菜为主的“冬季农业”,叫响了“陵县大地无冬眠,瓜果蔬菜四季鲜”的品牌,“冬季农业”在全国推广。先后荣获“全国超级产粮大县”、全国“整建制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县”、全国“优质小麦标准化生产县”等荣誉称号,连续四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今年粮食总产达23.01亿斤,成功实现了“十二连增”。
  此外,针对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陵县于1997年起探索出了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乡镇司法调解中心”,被司法部命名为“司法调解的陵县经验”,并在全国推广。2014年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亲临陵县视察指导,对该县城镇化和现代农业发展给予了高度评价。
新陵城区
呼之欲出

  撤县设区后,陵城区作为“德州市中心城区的东部居住中心”的地位已初步显现。陵城区距德州市委行政中心20分钟车程,距高铁东站15分钟车程,8条道路直通市区,该县实施了鬲津河景观改造、104国道景观建设、颜真卿公园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出优美的生态宜居环境。
  此外,陵城区在德州市中心城区“龙头”地位已浮出水面。目前,以德州项目东区、“4+2”产业园区为主战场的中心城区东部科技中心拉开框架,项目东区作为德州生态科技城的核心区,重点发展科技、商务、金融等产业,一批高科技项目已建成投产,“4+2”产业园区拥有国家、省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0余家。以美嘉居生活广场、新东方商业广场、德尔利钢材物流园、德龙烟铁路物流园等为主阵地形成中心城区东部商贸中心,“买全国卖全国”的大流通格局已经形成。以马颊河生态岛为主阵地,辐射仙人湖、得月湖和东方朔森林公园的中心城区东部生态中心雏形初具。全国有机西葫芦生产基地、全国绿色蔬菜种植基地、国家级商品粮种植基地等金字招牌提升了中心城区东部农产品供应中心的地位。
  到“十二五”末,陵城区生产总值将达到350亿元,人均57851元。地方财政达到13亿元。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59亿元。并将大力发展科教文卫等各项事业。
    本报记者 李榕 整理
  相关政策解读

   一、关于机构设置。

  原陵县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体保持不变。
  1.党政机关、群团机关和事业单位设置保持不变,按相应程序或章程进行。
  2.人大、政协和审判、检察机关的设置,由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程序进行改变。
  3.中央和省、市垂直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由其相对应的上级主管部门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履行程序进行转变。
  4.乡、镇、街道机构设置保持不变,其名称随着陵城区的转变随之转变。

 二、关于人员安排及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省委、市委管理的干部由市委按有关程序统筹安排。原陵县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由陵城区统筹安排,原则上人员安排、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目前总体保持不变。今后逐步按照市辖区的标准适时予以调整。

 三、关于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划转管理。

  原陵县的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整体划转至陵城区。

 四、关于财税政策、统计数据和发展规划等调整街接。

  陵县撤县设区后,仍享有原管理权限,原则上在5年内实行“四个不变”的政策。一是保持原县级事权不变,除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外,继续实行原陵县在城乡规划管理、城乡建设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职能;二是保持经济管理权限不变,继续实行原陵县在经济发展方面的管理权限;三是保持财税体制不变,除中央、省财税体制调整外,继续按德州市对原陵县的财税分成体制结算,同时享受市辖区的相关优惠政策;四是保持优惠政策不变,陵县撤县设区前制定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计划生育、户籍管理、国土资源管理、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等暂时维持现状。

五、关于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的服务保障。

  依据属地管理和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原则,及时组织变更调整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各类登记信息和证照,确保企业生产、群众生活不受影响。
  原陵县所属企业按规定已享受的各项政策,根据协议继续在陵城区执行。由县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牵头,及时为企业办理更改辖区名称的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手续。随着陵城区的区划调整,原陵县所属企业同样可以享受市级优惠政策。
  养老保险、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交通,以及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服务衔接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逐步实现学区调整、社保接续、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民生服务事项,实行市区标准统一。

六、关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事宜。

  原陵县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有效,只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更名。
            
           本报记者 李榕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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