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延期一年想退房只能获赔70多元》追踪报道>>
开发商拒绝退房市民决定起诉
2014年12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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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8日热线消息(记者 赵松刚)5日本报报道《交房延期一年想退房只能获赔70多元》后,连日来刘先生向楼盘开发商和扬实业询问退房处理结果,却始终见不到能够处理该事的负责人。8日,刘先生称将采取诉讼的形式维护合法权益,一定要退掉延期一年的期房。
  2012年奎文区的刘先生在奎文区潍州路和健康街交叉口南面的和扬·英郡小区花费约35万元购买一套面积为84.38平米的期房,按照合同的规定应在2013年10月31日拿到钥匙,然而开发商至今未能如约交房,刘先生遂提出退房要求。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刘先生多次试图联系开发商,协商退房一事,然而一直没有见到能够按合同规定为其退房的负责人。8日,刘先生再次来到和扬实业所在的办公地点,工作人员又以领导不在为由,无法为刘先生办理退房事宜。   刘先生表示一定要退房。记者得知,目前对方告知刘先生将在春节前交房,但当刘先生向对方提出要求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时,遭到拒绝,“很明显他们没有诚意”,刘先生说。
  记者从相关部门得知,目前市民成功退房的案例非常罕见,因为按照购房合同规定,市民退房时将遭受巨大的损失。作为贷款购房的市民,退房程序更加复杂,相应的损失也更多。大多数市民在退房中,遭遇重重阻力,最终不得不选择妥协。刘先生称,如果开发商避而不见,他将决定采用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白纸黑字,他们违约在先,为什么想退个房就这么难?”
  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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