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文物多安保全覆盖
长清“文物安全天网”通过验收
2014年12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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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孔帅) 12月5日,由省文物局纪检组长陈钟、执法督察处处长张卫军等一行省文物局专家组,对全省文物安全天网工程试点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经过现场查验、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专家们一致同意工程通过验收。济南市文广新局副局长、文物局局长于茸,文物综合处副处长贺秀祥,长清区政府副区长李廷正,区文广新局、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验收活动。
  全省文物安全天网工程试点工程是省文物局实施文物安全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推进文物安全防范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主要内容是在风险性较高、没有专门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及其他重要的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石刻、古建筑等田野文保单位周边建立以视频监控系统为基础的技防设施,根据不同文物保护单位实际防护需要,按照适当防护的原则,增加声音复核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将视频、报警等信号通过网络传输至济南市长清区野外文物监控中心,堵塞巡查力量严重不足造成的监管漏洞,实现对田野文物保护单位的24小时巡查监管,并与公安机关的“天网工程”联网,实施部门联动,实现第一时间发现案情、第一时间处警,落实文物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文物安全责任,防范盗掘、盗窃、破坏等案件。同时,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提供有力证据。
  2013年下半年,省文物局决定在济南市长清区试点开展文物安全天网工程,经过招标、现场勘查、设计方案、专家论证、工程实施、试运行、与公安联网、模拟演练等主要工作环节,天网工程具备了视频监控、报警、音频、存储和信号传输四大系统,全部与公安机关天网监控指挥中心互通和共享,实现了一键报警,并做到了无死角、全覆盖监控,现场声音监听、喊话、拉响警笛,以及实时储存录像不低于60天等功能,为野外文物安全织就了一张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文物、公安、街镇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天网”。
  省专家验收组对工程施工的主要工序环节、现场设备运行、档案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经评议,认为该工程实施程序符合规范要求,档案资料基本健全,系统运行状况良好,符合设计任务书和施工方案的各项要求,试运行结果基本上满足了各项功能要求,达到了有效防范、处置文物安全事故和违法案件的目的。验收结论为通过。同时,建议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完善:完善工程档案,工程验收后及时进行资金审计,并将审计报告归档;完善监理报告及设备审验手续;补充演练记录等,补充精确的设备安装位置布局图;短信报警应增加图片传送功能,帮助判断现场情况;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和文物、公安联动机制,规范值班、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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