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
年底前千余黄标车要淘汰
2014年12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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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1日讯(通讯员 李新东 记者 张健) 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济阳县在2014年12月31日前有1000余辆黄标车需要淘汰。 
  为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济南市在今年10月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黄标车的政策,按照上级要求:济阳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黄标车,出租车、公交车、营运客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所有营运车辆中的黄标车,于2014年底前全部淘汰完毕。 
  据统计,符合以上报废条件的车辆计1000余辆,涉及多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各大物流及运输企业。据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王海燕介绍,黄标车报废分为四个步骤:符合条件的黄标车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办理。 
  将车辆交售给济南市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然后登陆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登录帐号填报报废的信息资料,经济南市黄标车淘汰联合办公窗口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予以发放补贴(市财政部门2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装张形式将补贴资金转入车主提供同名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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