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树施肥枯萎,果农6年后获赔
栖霞71户果农的果树被化肥“烧”死,损失十几万元
2014年12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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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姚景河 邹志梅) 冬天施肥后,果树在春天本该泛绿开花了,可栖霞71户果农的700多棵苹果树却因使用了青州某化肥公司的化肥枯萎,损失约17万元。从2008年起诉至今,历时6年时间,果农终获赔偿。
  王某是栖霞的一位果农,2007年11月,王某在栖霞某农资商场购买了价值5520元的青州某化肥公司生产的果树和苗木专用的复合肥。2008年春天,使用该肥料的果树出现落叶、部分枝干枯死等情况。不仅是王某,还有其他70户购买了青州该化肥公司复合肥的果农,果树也出现不同程度的枯萎,一些十多年的老果树也枯死了。
  栖霞市工商局对该公司生产的复合肥进行取样,并交由栖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后发现,该化肥部分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不合格。
  2008年5月份,71户果农向栖霞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青州市某化肥公司赔偿因化肥质量问题给果树造成的损失。2009年3月,栖霞市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要求化肥公司承担因化肥质量问题给果农造成的损失。化肥公司坚持产品质量合格,认为工商局取样过程不合法,质检所检验程序不合法,却又放弃重新鉴定。
  一审判决后,化肥公司不服判决向中院提起上诉,化肥公司仍然败诉,该公司再次向省高院申请再审。2013年1月,案件发回栖霞市人民法院重审。收到案件后,栖霞法院派出专人组成合议庭,案件事实清楚,化肥的确是有问题,果农们最终胜诉。这时,距离2008年果农们上诉已经过去了近5年。
  青州该化肥厂已经倒闭,71户果农也都分散在各地,上诉卷宗也分别是71份。经过一年的时间,办案法官对分居在6个乡镇26个村的71户果农逐个进行了走访,并多次到青州寻找因公司倒闭下落不明的法定代表人。
  几经周折,办案人员通过当时化肥公司的代理律师联系上了该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经过多次沟通和交涉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赔偿。2014年9月,双方达成最终赔偿协议。由于公司已破产,协议按照总损失的70%进行赔偿,最终赔偿额11万元左右。
  据了解,大多数果农在12月9日拿到了赔偿款,目前赔偿款还在发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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