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政府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2014年12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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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日,记者从栖霞市政府法制办获悉,《栖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炉。规定所称的重大行政决策,是指由市政府依照法定职权,对关系栖霞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作出的决定。栖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栖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效期从2014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共有六十条,分为总则、决策启动、决策程序、决策执行、决策监督和责任、附则六章内容,对重大决策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步骤做出了可操作的具体规定。
 本报记者 苑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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