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连续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
叫停“油改气”没那么简单
2014年12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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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1日讯 连日来,本报报道了德州有关部门对“油改气”机动车停止办理签章业务一事,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12月11日,众多“油改气”车辆用户和“油改气”从业人员纷纷致电本报发表自己的看法。
  近日,“油改气”这一老大难问题又成为国内媒体报道的焦点。12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按照这一征求意见稿,非法改装行为将受到严厉打击,并严禁私自改装的燃气汽车上路行驶。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而在此前,德州市公安局车管所11月18日张贴出公告“即日起停办油改气业务”。此后,多位市民致电本报反映此事,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原来,根据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规定,不准用户加装燃料箱和改动燃料管路,所谓“油改气”违背了这一国家标准,应立即停办。
  12月11日下午,@德州交警新浪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自2012年9月1日起,国家禁止再进行机动车“油改气”业务办理。《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实施后,我市及周边市均未立即停止办理这一业务签章,2014年9月中旬,省厅交管局明确要求严格按照《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执行。我市公安车管部门决定,自2014年11月21日起对“油改气”车辆不再签章。此前已加装天然气瓶并在行驶证、登记证书上签章的车辆,仍可正常使用,不存在要进行拆除气瓶和处罚的问题。
  这一消息立即引起了德州当地从业者的极大关注。张文岐是德州第一批天然气出租车用户,并有着6年的天然气改装从业经历,他认为“油改气”技术已经非常成熟,他经手的几千辆车从未发生过安全事故。突然叫停这一业务后,不仅直接对改装行业带来打击,而且对气瓶厂、套件厂等产业链带来危机,在用车辆的售后也成问题,一些库存和应收账款都将困扰企业。张文岐还认为,从管理层面看,质监局是改装厂的管理部门,在其他城市没有停办、质监局没有正式下文之前,对合法的改装单位单方面叫停这一业务,有失合理和公平。
  中集安瑞科气瓶事业部的副总经理孙玉新说,最近他准备向有关部门递交请求支持发展“油改气”行业良性发展的函,从法规、安全节能和社会稳定等多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他认为,现在国家多个部委对“油改气”尚无定论,有关政策也没有落地,但“堵不如疏”,德州目前在用“油改气”车辆近17万辆,改装单位有80多家,“一刀切”式停办“油改气”业务,显然会对社会带来较大影响。
  更多市民则认为,“油改气”涉及多个行业和千家万户,是重大的民生事项,务必谨慎周全。有关部门出于安全和环保停办这一业务可以理解,但也要考虑到现实条件,绝非“一纸叫停”那么简单。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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