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开发生产新型燃气汽车
2014年12月12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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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中提出,各地应支持汽车生产企业开发生产新型燃气汽车,今后各地新增的燃气汽车应是汽车生产企业按照《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生产和销售的车辆。
尽快修订完善燃气汽车相关标准,在相关技术标准及检测能力完备的基础上,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项目中增加燃气汽车专用装置关键零部件的检验项目。并依照相关程序废止GB/T 18347《燃气汽车改装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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