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龄刚满十年咋难享“黄改绿”
上不了路、卖不出去,部分黄标车处境尴尬
2014年12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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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5日讯(记者 官文涛) 自17日起,符合条件的国II黄标车可申请“黄改绿”,由于改造对象是2005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一辆2004年登记的大货,因不符合改造标准,如今上不了路,改不了绿,卖不出去,舍不得提前报废,处境尴尬。
  15日下午,青岛市南交警大队联合青岛市环保局市南分局在中青机动车检测站召开专题座谈会,会上邀请了岛城30多家有车单位针对“黄改绿”的实施现场解答。会上,车主刘先生提出的“2005年前注册登记的车辆能否进行改造”的问题,在现场引发共鸣。
  刘先生在青岛开了一家大型设备运输公司,11月1日起,岛城全面禁行黄标车,生意影响很大。“现在市内都是智能抓拍系统了,黄标车上路被抓一次就罚200元。”刘先生说。如今,听说青岛要进行“黄改绿”,他兴奋不已,但得知改造对象是2005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又犯了难。原来,刘先生公司的大货车是2004年5月注册登记的,不符合改造标准。“现在‘黄改绿’不行,想过户卖出去,都没有人买黄标车了。报废年限还有5年,现在报废太可惜,大货车上不了路,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刘先生介绍,目前公司的两辆大货车都不能上路,严重影响了公司的运营。
  对此,青岛市环保局市南分局的工作人员回应,目前,“黄改绿”改造对象只限于2005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这是省环保厅下发的公告,对2005年以前注册登记的车辆没有明确规定,因为青岛是我省首个进行“黄改绿”的城市,一些政策和规定还有待于完善。

明年全面淘汰黄标车
  11月1日起,岛城的9.3万辆黄标车在限定区域内禁止通行。
  12月17日起,青岛符合条件的国II黄标车车主可以自愿申请“黄改绿”。部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行驶里程较短且符合改装要求的国Ⅱ标准柴油黄标车,通过加装尾气净化装置系统,使其污染颗粒物排放达到国Ⅲ以上标准的绿标车水平,可将黄色标识换为绿色标识。改造对象是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在用柴油黄标车,应满足下列条件:一是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识;二是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三是2005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排放达到国Ⅱ标准且行驶里程不超过30万公里的车辆;四是车况及发动机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根据计划,到2015年年底前,山东省将淘汰所有黄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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